打我小时候起,母亲就一直是非常时尚的人。因为从事纺织品进出口贸易,她早早的便开始接触国际时装的元素,又因为天生丽质而比常人更敢于挑战 环境与时代的限制,且独有一种属于她个人的优雅。她时常会去商场里挑选不同质地、不同颜色、不同花案的面料,纯棉、真丝、羊毛、化纤还是棉麻或棉毛混纺,她一眼便能识究竟;然后带着她自己的设计去大大小小的裁缝店里和裁缝师傅讨论比量,以至于她设计的衣服最后常有多个成品,一件她拿走,还有一件被裁缝留下做样例款式。年轻时母亲给我的感觉总是时尚的,夺目却不扎眼,那时候我已能感觉到某种优雅的模糊意味,但还不知道其中的内核奥秘。
多年以后,去裁缝店定制已成为不可能的奢侈。但我穿上身的衣服也像母亲当初的穿戴一样受到一些人喜爱,中国人以及外国人,年青的人和年长的人,不同领域的朋友或者不同级别的同事,男人也有女人。于是我也逐渐被问及母亲过去经常被问到的问题:你这件是哪里买的,你那件是什么牌子的。其实她们逛的商店我也一样的逛,只是我最终选择的大部分服装她们似乎从未见过。最后有的外国人无奈的叹息说:亚洲人就是穿什么都好看;而又有亚洲人会说:美女就是穿什么都好看。事实上,我知道她们的喜爱既不是针对某一件单品,也不是针对某一个品牌,她们还未明白她们真正喜欢的其实是我选择的一种风格。
香奈儿曾说,时尚永远都会过时,只有风格长在。换一个角度来说,一旦你有了自己的风格,你便永远都是时尚的。
时尚有三个悖论:
一,越是频繁的尝试不同的时尚,便越没有自己的风格。除非你经常出席不同的主题派对,或者有着麦当娜一样的职业路线。
二,越是极至的流行,越容易极至的过时。除非你换衣柜的频率极高,但即便是那样,你也会马上发现自己处于上面第一条的处境当中。学会欣赏,也要学会分辨与克制。因为分辨和克制恰恰需要足够的自信。
三,相对来说,经典总是传统的,优雅永远是保守的,真正成功的时尚挑战是用优雅的设计击败传统的经典,比如小香用男衣裁制女装的传奇;而绝非大部分人(包括很多时尚人士)所推崇的花里胡哨和莫名其妙的眼球效果。
当我们喜欢某个人的风格,喜欢的原因不过“合适”二字。只有当一种风格在一个人身上能够恰如其分的展现出来,这种风格才会显得可爱。有话说是衣穿人的境界。在这之前首先必须懂得如何成功的人穿衣。
我喜欢大部分时尚,但是不会为了尝试所有眼下流行的事物而放弃自己的风格。我喜欢经典,但是也看得出生搬硬套的刻意。我喜欢优美的设计,但是决不会迷信品牌。大牌设计的失败之作频频出现,你可以从每年的各种演艺颁奖典礼上的明星着装审评里略窥一二。盲目的跟从、呆板的模仿、以及唯品牌为是,都要比不那么时尚更能暴露一个人自我风格的丧失和品位的缺乏。
十多岁的时候,偶然读了保罗·福赛尔的《格调》与《恶俗》。这一读受教深远,在我的头脑中建立起鲜明的物质文化与品位的关系。过了十年之后,遭遇的很多场景依然会让我想起书中的一些评价。特别是《恶俗》。
该书描述了我们的社会如何被浮华的空虚和美丽的垃圾所淤塞。恶俗无所不在,从广告、银行、餐厅、交通,到思想、文学和高等院校,到处都是俗艳、伪善、愚昧、无知和外强中干。过渡华丽的辞藻,金光闪闪的商品,流行文化的高调泛滥,恶俗无处不在,哪怕是最知名的院校、最高层的府第、最时髦的作坊、最昂贵的商店;而人们以丑为美,以假为真,以浅薄为深刻,以愚昧为智慧。今天人们有一个俗语来形容这些现象:土豪。
只是,并不只有金iPhone和瑞士表是土豪的,一切不看场合的不修边幅,或者不看场合的过度修饰,以及所有让人一目了然的刻意炫耀和不切实际的渲染吹嘘,都是恶俗的。
恰恰在这个不幸的充满了媒体为我们选择观点的年代,我们的认知早已不是来自于我们自身的感知与直觉。换句话说,我们已完全不知何谓判断。于是我们用流行的(也就是他人的)喜好装点自己,使用流行的(也就是多数人使用的)语言,购买知名的(也就是被越多人仰慕的)物品,才能找到自信与认可。而媒体持之以恒的用眼花缭乱的信息、天花乱坠的故事、富丽堂皇的包装、和故弄玄虚的修饰,过度的渲染着一切他们能够染指的事物。人们被鼓励接受,被鼓励模仿,被鼓励消费,而从不被鼓励用怀疑的眼光去观察,以独立的角度去思考。
People are sheep 这句话应运而生。
你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派别乃至宗教信仰,无一不被丝丝入扣的影响着,连你的审美观——从穿什么牌子的衣服鞋子到戴什么设计的装饰包包,你也不能够完全的作主,除非你丝毫不在意自己的形象——除非你不属于任何一个群体,像Into the Wild里面的男主一样生无欲、死无憾。事实上,大多数人无法逃离生活的天罗地网,就是远离尘世的和尚也要被限制在寺庙和戒律里。最终我们能做的,无非是选择一个依据——一个适合自己观念和性格的依据,再塑造一个形象——一个适合自己外貌与身份的形象。真正的优美,是能够在不同场合让不同背景不同观念的他人与自己都同样有美的感受。这首先就应是极个人的、有变化的、有思虑的,而不是随随便便生搬硬套的。
香奈儿还说:“我崇拜美,但是厌恶所有仅仅只是为了好看而好看的东西。”
成功的穿衣也决不仅仅是穿一件好看的衣服,套一个流行的时尚元素这么简单的任务,更不是买一个越贵越好的牌子即可的事情。与其说成功的穿衣是选择穿什么,不如说是选择不穿什么。你的衣柜并不是越多花样越好(参见上文:元素越多越容易丧失风格),而是越讲究越好。上衣搭配什么下装,全套搭配什么装饰,款式搭配什么场合,都需要同样的花心思对待。而你选择的依据应该是个人的外貌、性格、以及你的职业。请记得你的选择将会直接体现你的文化修养与层次。所以或许你也应当不断的自我提高,从而作出与气质相符的衣着决策。
在巴黎上学的时候认识一个摄影师朋友,工作之后时常出入时尚圈。他喜欢很多牌子的设计,但他的风格始终统一所以特点鲜明:清一色骷髅头朋克系,与他的外形和职业以及所处的圈子倒也相得益彰,不失为一种合适且成功的造型风格。
衬景的理由很简单,你要让周围的人舒适,自己才可能舒适。太不修边幅有点目中无人,太刻意修饰又容易花枝招展。记住自己的角色、出现的原因,和出席的场合是最重要的。如果开错了头,就不要指望一个好的结尾。
作为职业女性,忌讳过于五颜六色舒展裸露(除非是特殊职业?)。不要过于从外形上强调你的与众不同,而要在气质上下功夫。衣服要选择颜色优雅搭配协调的,保守中庸但飘逸舒适,质地和做工不能粗糙,看起来越高级越好。细节取胜是一种态度和作风的取胜,无论下属还是上级都会喜欢。
就像香奈儿会为了骑马而缝制女裤,如果你是出门远足,请穿合理的鞋子。如果知道要走很多路,不要穿看起来就让人心惊胆战的鞋子,即使你的脚真的不疼别人也会在心理上为你疼。
请照顾跟你一起出现的他人,如果你的约会对象或者伴侣没有穿得西装革履,你也就不要公主一样隆重盛装,随和但是优雅,对方才不会有压力。即使在外人看来,和谐般配的一对才是最美的一对。
与长辈和晚辈见面,需要考虑对方的年纪与观念,这不是虚伪佯装,这是素质。
对于女孩来说,越是年轻漂亮越需要注意职业的形象打扮,否则会更容易给人外行甚至肤浅的感觉。无论东西方,“漂亮的女孩大多缺乏头脑”是普遍的观点,以貌取人固然可笑,但现实面前我们尽可能不吃被误解的亏。也许你看到很多人并没有按照这种刻板的规矩去穿衣,那么请记得,我们选择向谁看齐就自然而然的给了自己相应的定位。大的差距永远从小的随意开始。无论是出于职业需要还是形象需要——很多时候两者甚至相互关联,有修养的人会始终将自己的形象纳入考量,有身份的更甚。比如最受法国人喜爱的时尚人物就不见得一定是时装界大咖——美国前第一夫人杰奎琳·肯尼迪,她的穿着并不总是充满了流行的元素,可是她鲜明的个人风格历久弥新,至今仍被作为最佳典范,连黛安娜王妃都逊色她三分。
就像办公室有办公室的着装准则,出席高档的餐厅、剧院、和音乐会都需要事先了解并准备相符合的衣着。在这些有明确的传统Dress Code的场合,你可以认认真真穿着平价店里买的并不昂贵的衬衫、西装或是小套装、全套装(一律都要烫服帖),也绝对会比你穿着大品牌的球鞋棉鞋拖鞋受人待见得多。
“合适得体”的学问其实是最深的一门课,远比仅仅是“了解时下流行的款式和牌子” 更花心思。衣着不仅是学会欣赏,也要学会分辨:欣赏是接受灵感的过程,而辨别则是审美消化的过程——美不美、好不好、合适不合适,最终都应人而异。不同的外形、长相、年纪、职业各有不同的需求,我们不是一模一样的白画板,什么颜色往上泼都好看,正因为各有不同才会各取所需。
会穿衣服绝不是像开展览会一样不分场合的只为一件一件穿给别人看,而是依照场合只穿一部分衬景的衣服,不合适的再美也不穿,不要为了让“别人看见”而影响你的选择。将这句话作为你成功穿衣的座右铭:不做一个舍得穿的人,而要做一个舍得不去穿的人。